福建省发改委等10部门
速看!省发改委等10部门发文明确招投标全过程重点监督内容
6月23日,福建省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了《福建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 进一步扩大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推动县级分中心开标、设区市评标模式常态化;积极探索部分设区市与兄弟省份设区市开展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
·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不得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和退出条件,不得设定证明事项、不得设置歧视性要求;不得与上位法抵触,包括随意扩大招标范围、改变招标方式和程序,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参加投标,限制招投标市场主体自主权等。
· 建设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建立抽取项目库、监督人员名单库,明确抽取办法,对招标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推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对接各类依法依规设立的金融机构电子保函开具系统,实行开放无歧视对接,不得收取对接使用费。
· 使用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全流程线上监管工作,规范招投标全过程监督。
· 建立全省统一的主体信用库,加强招投标活动市场主体基本情况信用信息采集,其中信用信息应采集工程领域招投标信用信息以及其他领域的信用信息。
· 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电子签名系统、评标专家评标费用结算系统、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登记系统等。
广东省住建厅等8部门
省8部门发文:严厉打击围串标、鼓励异地评标,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6月22日,广东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 积极推广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鼓励招标人不限评标专家常驻地、意向评标地随机抽取专家进行组建。
· 全面实施评标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2021年底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现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在线下载查阅,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线澄清修改,在线异议、投诉及其处理,在线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网上发布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发出数据电文形式中标通知书等功能。
· 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可采取增加抽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
· 对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核验的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前置审批或审核。
· 加快推进CA证书互认、电子证照、电子保函、电子印章在招标投标领域中的应用。完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方式,推广使用电子担保。
· 加快推进在线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网上发布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发出数据电文形式中标通知书等功能,2021年底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住建部
7月1日起,62项资质申请不再受理!32项施工三级资质继续有效!
住建部正式发文!资质改革衔接政策正式公布!同时明确,资质审批时,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7月1日起,在新资质标准正式实施之前,对以下62项建筑业资质:
· 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 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 同时,停止受理这62项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
· 7月1日起,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山东省人民政府
8月1日起,建筑施工等单位应依法设置安全总监!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
· 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
· 安全总监需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
· 发现直接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全总监有权作出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决定。
· 安全总监的待遇应当高于本单位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并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
· 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而未设置的,以及安全总监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月8日起,开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在福建、河北、河南等15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
7月2日,福建省下发通知:对持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自7月8日开通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 培训网址: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s://fjjsrckjjy.59iedu.com/index)
· 培训流程:注册登录 —选择培训专业和学时—缴纳培训费用—选择课程学习—打印学习证明。
· 培训学时为主项120学时(选修、必修各60学时),增项60学时,学员自主选择专业和学时参加培训。
· 每学时3元,通过网络缴费。
云南省住建厅
住建厅:8月1日起,23项资质的首次/升级/延续/增项等事项的审批权下放!两类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
近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将省级审批权限内的23项资质的首次、升级、延续、增项、注销、变更、重新核定事项的审批权下放给州、市住建部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自2021年8月1日起,将省级审批权限内的部分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的首次、升级、延续、增项、注销、变更、重新核定事项的审批权(详见附件)下放给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2021年7月6日至7月31日,省住建厅对资质申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期间暂停受理省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2021年7月5日前已受理的,仍由省住建厅进行审批。
· 原由省住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期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施工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仍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河南省人社厅
取得一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7月2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明确:
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后满足要求,可直接考核评定高级职称。
国家发改委
政府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不得随意缩减政府投资规模!
7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
1、项目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
2、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缩减政府投资计划明确的投资规模。
3、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
· 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
1、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2、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3、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 严格落实“项目四制”
1、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
2、落实招标投标制,按照《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落实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
4、落实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等要依法订立合同,并明确安全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
住建部
拟全面禁止使用此类脚手架、支撑架!
近日,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竹(木)脚手架和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被禁止使用。
南京市建委
建设单位应成立质安管理部门!不少于3人,负责人职称不低于工程师!
近日,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2、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按规定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
3、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成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部门人员不宜少于3人,部门负责人的职称不宜低于工程师,从事工程管理年限不宜少于8年。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全面取消招投标中各类预选库、资格库!6个一线城市CA证书互认!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
1、全面取消作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预选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承包商库。
2、全面打通北、上、广、深、杭、渝的交易中心或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企业在任意试点城市完成投保注册后,即准予企业在全部试点城市及其区县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做到只需一次注册,只用一套CA锁。
3、投标担保与保函:
· 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 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
4、增加招标计划发布环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向社会发布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
5、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
6、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异地抽取,在线打分,网上电子签名,格式化生成评标报告,全程留痕可追溯。
江苏省住建厅
即日起,申报资质无需再提供社保证明、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无需再提供人员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材料齐全的,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2021版《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发生事故的项目,均不得申报“鲁班奖”!
2021版《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近日正式公布,自即日起实施。与2017版《评选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调整:
1、申报要求趋严,这些项目、企业不得申报“鲁班奖”:
·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 企业在年度内有被省级政府和国家部委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2、住宅工程申报“鲁班奖”的,入住率应达到60%以上(之前要求为40%)。
3、对“工程影像资料”的要求更详细: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科技创新、关键施工过程控制、关键节点隐蔽工程检验、质量安全管理、新技术应用和绿色建造、使用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4、新增:向鲁班奖工程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颁发证书。
5、鼓励欠发达地区及中小企业申报鲁班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建部明确,招标文件里的这句话不能留!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
· 重申:各地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 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 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
· 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