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一点通 | 5月
2021-05-31 14:42:09

安徽省池州市住建局

5月起,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1年内只能办理1次资格认定!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我市建企数量规模不断扩大,但也发现少数建筑业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短期聘用主要人员、业绩造假等行为,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建局发文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

 

 

济南市住建局

全部取消投标报名!又一地已发文并施行

济南市住建局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细则》。

1、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全部取消投标报名。

2、招标人依法享有资格预审权,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一般不宜超过20日。

3、工程总承包

· 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

·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承接施工分包的单位,原则上需参与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

· 工程总承包项目推行固定总价合同,在计价结算和审核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和暂估价部分进行审核,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另行审核。

4、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承包工程。

5、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施工工程招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6、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施工总承包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工程总承包由9人以上单数组成。

7、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分别按照规费前工程总价1.5%、1.0%、0.8%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优质优价费率不可竞报。具体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住建厅

住建厅:6月1日起,施工管理人员每月累计9天未考勤,视为转包挂靠!

近期,针对实名制管理,各省市密集发文。黑龙江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

 

 

《招标投标法》将迎来大修!

中标候选人不再排序!“最低价中标”退场!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

已颁布实施近20年的《招标投标法》将迎来大修!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一些在招投标领域长期存在、行业广泛关注的问题。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2时前不能完成评标的,应主动申请!

近日,成都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隔夜评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预估当日22时前无法完成评标工作的,应主动申请隔夜评标。

2、监督人应于当日20点前到达评标区做好封标准备。

3、评标委员会应于当日21点前暂停评标工作,待封标后,由监督人统一带往指定地点住宿。

4、监督人应于封标次日9时前将评标专家统一带入评标区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封标室启封。

5、纪律要求:

严禁任何人将评标相关资料带离评标室。

严禁任何人在隔夜休息期间离开封闭休息区域,不得互相串门、私下接触。

严禁评标专家将通讯工具带离制定存储柜。

严禁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在接送途中与评标专家讨论项目评标情况。

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督人均应严格遵守市公资交易中心的现场管理。

 

 

国务院

应对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多地发建材价格波动风险预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要跟踪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市场变化,做好市场调节,应对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其连带影响。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政策配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郑州市住建局

6月1日起,建企资质申请增项、升级时,主要人员社保至少交至第3个月!

近日,郑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对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主要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考核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的通知》。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1.企业首次、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已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企业增项、升级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至少已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第3个月;

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对社会养老保险考核截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前。

 

 

江苏省发改委等11部门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制度建设!11月底前,完成招投标文件清理工作、完成首次随机抽查!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住建厅、工信厅等11部门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

 

 

河北省住建厅

7月1日起,全省禁限外墙外保温!《统一技术措施》印发,全面推广使用4种体系和7种材料!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7月1日前,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本《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未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落实建筑物内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制度,确保工程安全可靠。